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1 月 22 日南市選一字第 1113150013 號函及 111 年 5 月 25 日南市選一字第 1110000778 號函辦理。
二、請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於安排該學期行事曆時,若 11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 26 日(星期六)等 2 日遇有校慶、運動會或其他活動時,宜斟酌改期辦理。
(二)選務工作事項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核給公假 4 小時,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2、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 4 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補助,不得有浮濫之情事。
(2)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3、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當天教師無課務,且已領有工作津貼,同意給予補休 2 天,並於投票日後 1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4、如有上開代課鐘點費問題,請聯絡本局課程發展科科員鄭凱澤(聯絡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