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2.依據臺南市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臨僱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協助本校特教生身心障礙狀況嚴重影響學習、班級教學活動進行之學生相關學習生活事宜。
三、報名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四、報名辦法:
1.時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6時00分止。
2.方式: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及最高學歷等)親自送達本校辦公室。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3.地址: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1號。
4.電話:(06)5742047#340、341。
5.聯絡人:輔導室黃玉瑤主任。
6.9/6日由本校特推會公開審閱相關資料遴選(必要時需面試),應徵人員經錄取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薪津:
助理員費用以鐘點費方式計算,每小時以150元計(含勞健保,非在本校投保健保者,依二代健保法規定,所得超過新臺幣伍仟元以上須扣2%補充保險費),自108年9月9日至12月底結束。
六、注意事項:
1.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3.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七、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