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署113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29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該署114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4年7月6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1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五)。
三、請有意願學校填寫旨案附件之「附件3-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附件4-114年(2025)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經費一覽表」及「附件5-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每隊1表)」,並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核章紙本申請資料1式3份,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郵戳為憑),另將電子檔(含可編輯Word檔及Excel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0964)。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重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