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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計劃目標:
(一)增進心理衛生人員對網路成癮現象與的瞭解。
(二)強化心理衛生人員對網路成癮個案的評估與介入技巧。
二、計畫項目及內容:
隨著網路時代的發展,上網的人口與使用網路的時間不斷攀升,衝擊了人類的各個生活層面,上網者會花相當多的時間使用網路,無法離線也不想離線,進而忽略真實生活中的活動與互動,導致許多行為問題。此計畫目的希藉由導入網路成癮認知行為分析與治療模式,透過案例討論的方式學習針對個案之實務處遇模式,培訓專業心理衛生人員網路成癮防治技巧。
三、主辦單位:南區精神醫療網、衛福部嘉南療養院
四、協辦單位: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台南...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6 校園文化日」,歡迎本市各國小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規劃「校園文化日」活動,希望透過多元的互動表演形式,帶領國小學童認識劇場,體驗表演藝術的奧妙與樂趣,同時學習相關劇場禮儀。
二、今(105)年校園文化日活動共計 4 檔 6 場次,內容如下:
(一)朱宗慶打擊樂團2『2016 豆莢寶寶兒童音樂會-擊樂魔法書』
1、時間: 105 年 9 月 26 日(一) 10:00 ,共 1 場次。
2、地點: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
3、本場次受理報名至 9 月 16 日(五)截止。
(二)九歌兒童劇團『乖乖三頭龍』
1、時間: 105 年 10 月 6...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5 年 8 月 16 日南市社兒字第 1050856571 號函辦理。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3 條略以,「兒童及
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二、施
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
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
健康之物質。」之規定。
三、又依前法第 102 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
少年之人有下列情形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 4 小時以上 50
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
成其時數者,處新台幣 3,000 元以... 觀看完整文章
一、邇來民眾瘋玩「精靈寶可夢」遊戲恐引發交通安全問題,請加強宣導行人及於開(騎)車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防制宣導教育。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 條規定,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汽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又同條例第 73 條規定,慢車駕駛人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請依上開規定廣為防制...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