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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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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0-03-25 | 點閱數: 304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 4 月 30 日或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本市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10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至 4 月 30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留意作業時間與截止收件日期,俾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三、承上,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下載表件及相關消息,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 下載。
  •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odt
    1)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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