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國民小學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
108年9月4日校務會議通過
前項第一款所稱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前項委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期滿得予續聘。委員因故缺席時,由校長依身分代表補聘之。
承辦人: 輔導主任: 校長:
台南市永康國民小學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職掌表
職稱 |
現職 |
職 務 分 工 |
備註 |
主任委員 |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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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
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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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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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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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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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調行政與執行計畫 2. 維護與管理校園安全 3.安排與建置輔導環境 4.處理校園危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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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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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辦理全校個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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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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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職員工代表(護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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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1-6年級導師代表 (各學年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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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
委員 |
家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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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編制總額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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