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開發有效之教學策略與作為,發展有效教學基地,提升師資品質與培用效能,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本案課程表如附件,相關資料臚列如下:
(一)東區場: 111 年 8 月 4 日、 5 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共計 2 天,於花蓮縣慈濟中學辦理。
(二)北區場: 111 年 8 月 15 日至 17 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8 時 30 分,共計 3 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
(三)參加對象:以參與教學基地學校之各領域教師優先。
(四)東區場住宿費補助對象為參與本研習之花蓮、臺東以外講師,一晚單價新臺幣 2,000 元,限於研習前一晚及研習當日,核實支付(須備妥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檢具收據)。
(五)北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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