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郭憲銘
電話: 2991111#8968
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15581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0155815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同意放寬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併計其職前已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辦理休假,檢附原函影本 1 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