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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洪孟儀 - 學務處 | 2016-09-07 | 點閱數: 631
依環綜字第 1050090072 號公文,公告活動訊息。 環保局與教育局合辦「105 年臺南市環境知識挑戰擂台賽」活動,訂於 10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六)假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舉行,敬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報名系統(http://www.epaee.com.tw)
比賽 洪孟儀 - 學務處 | 2016-09-07 | 點閱數: 759
標題:本局辦理「105 年度臺南市國民小學『低碳校園綠生活』競賽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 105 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實施計畫」辦理。 二、競賽主題:分為「節能書籤創作組」及「低碳城市小書創作組」。 三、參賽對象:     (一) 對此議題有興趣之臺南市各國民小學學生。   (二) 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共 5 組。 ... 觀看完整文章
比賽 洪孟儀 - 學務處 | 2016-09-07 | 點閱數: 810
標題:有關本市 105 年度推動海洋教育「融入閱讀—海洋文學心得徵文」實施計畫,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5 年度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基礎維運計畫。 二、目的:為培養學生知海、親海、愛海之情操,並結合文學創作,落實海洋教育,特辦理旨揭徵文比賽。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將軍區漚汪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本市 105 學年度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六、徵文主題: (一)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錢敏珍 - 學務處 | 2016-09-07 | 點閱數: 626
1.報名日期: 有關個人賽項目:自 105 年 9 月 12 日(一)8 時起至 9 月 20 日(二)17 時止。(採學校統一寄送報名表,不接受個人寄送) 2.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臺南市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網站: http://music.tn.edu.tw 。 3.請欲參加個人賽學生上網報名後,列印兩份書面報名表,    於 9 月 20 日前將報名表繳交至學務處活動組,由學校統一收齊    表件核章後,一併寄交樹人國小...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林三益 - 學務處 | 2016-09-06 | 點閱數: 762
原則上 9/10 補課服裝以學校服裝為主(制服、運動服、級服、班服......等),如不方便班級導師請自行訂定
公告 周偉明 - 學務處 | 2016-09-05 | 點閱數: 729
(一)證照講習班別: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第 237 期丙(C)級游泳教練講習。 (二)辦理時間: 105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至 9 月 23 日(星期五)。 (三)辦理地點:臺南市南區省躬國小、臺南市三華游泳池。 (四)報名資訊: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止。 2、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網址: http://www.sta.org.tw/new_sta/main ,首頁下方─>活動訊息─>課程名稱─>第 237 期 丙級游泳教練講習)報名。 3、報名前請先註冊登入,同時每人需匯款新臺幣 500 元當作保證金,研習期間如達全勤,則全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錢敏珍 - 學務處 | 2016-09-01 | 點閱數: 651
主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6 校園文化日」,歡迎本市各國小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規劃「校園文化日」活動,希望透過多元的互動表演形式,帶領國小學童認識劇場,體驗表演藝術的奧妙與樂趣,同時學習相關劇場禮儀。 二、今(105)年校園文化日活動共計 4 檔 6 場次,內容如下: (一)朱宗慶打擊樂團2『2016 豆莢寶寶兒童音樂會-擊樂魔法書』 1、時間: 105 年 9 月 26 日(一) 10:00 ,共 1 場次。 2、地點: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 3、本場次受理報名至 9 月 16 日(五)截止。 (二)九歌兒童劇團『乖乖三頭龍』 1、時間: 105 年 10 月 6... 觀看完整文章
注意 林三益 - 學務處 | 2016-08-31 | 點閱數: 759
一、邇來民眾瘋玩「精靈寶可夢」遊戲恐引發交通安全問題,請加強宣導行人及於開(騎)車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防制宣導教育。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 條規定,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汽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又同條例第 73 條規定,慢車駕駛人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請依上開規定廣為防制...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