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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 121367
標題: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再認證申請」,請查照。
一、適用規定:限原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已申請者。(※若為初次認證申請者,需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方式進行申請)。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環教教育人員除經推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3~6 月內得申請展延。
(二)環境教育人員因逾期未展延,致原證書失效者,可重新申請認證(再認證),考量原申請文件已符合認證審查規範,故再認證者得僅檢具再認證申請書即可申請認證。
(三)若為學...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 107 年度災害防救管理暨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局為鼓勵學生透過創作過程,強化防災教育工作,達到防災教育與宣導合一之目的,藉以推廣全民防災之觀念,特舉辦旨揭競賽。
三、競賽說明:
(一)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二)參賽組別:共 5 組(含美術班學生:國中美術班組、國小中高年級美術班組/非美術班學生: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
(三)競賽主題:以「防災教育」為主軸,建立防災觀念的應有作為並依所屬學校災害潛勢,繪製「在地化防災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