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6 月 5 日第 160037 號公告辦裡。
二、自 109 年 6 月 8 日起,停止實施入校體溫量測措施,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如有發燒不適情形,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就醫後請回報學校診斷結果。
三、入校洽公之校外人士仍須配合實名制登記措施,以維護校園健康安全。
四、校內不強制佩戴口罩,健康之師生於在校期間無須佩戴口罩,惟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狀者,務必戴口罩。
五、檢附臺南市防疫新生活規範供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