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期程: 110 年 5 月至 110 年 11 月。
二、實施方式:
(一)經費:本計畫每校補助新臺幣 6 萬元,全市預計錄取 10 件,進行外聘講師及繪本製作相關經費。
(二)送件:本案補助學校編撰家鄉故事繪本,請有意願學校於 110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前將核章之申請表(詳見附件),以電子郵件寄送將軍國小黃智麟教導主任(電子郵件: chihling@tn.edu.tw),並請以電話確認( 06-7942034 分機 112 ),再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家鄉故事繪本工作坊:獲補助之學校應配合本局規劃之工作坊,參與定期編撰工作,於 110 年 9 月底前完成 5 次工作坊,工作坊辦理形式視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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