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中程計畫 110 至 113 學年度辦理。
二、研習日期地點:
三、開設班別及研習對象:
(一)、 臺南市國中、國小國教輔導團員或各團推薦之教師代表(包含領域及議題團)。
(二)、 生活課程、健體領域、藝術領域、綜合領域須薦派全團人數之二分之一(1/2)團員亦可或推薦專家教師代表報名參加,需先完成第一階段「課室英語班」,始可參與第二階段「領域雙語入門班」。其餘各團(含議題團)自由報名。
(三) 、已參加 109 年度或 110 年度教育部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者或 110 年本市教育局委託成功大學辦理之初階、進階研習者,無須參加本研習。
四、報名方式:請逕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線上報名。
五、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
六、檢附實施計畫各乙份,詳如附件。
七、本計畫聯絡人:西門實小林宜樺主任, 聯絡電話 : 06-391414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