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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2-01-07 | 點閱數: 30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為輔導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學生,本局於永康區永仁高級中學辦理慈輝班(國一、國二、國三),以協助學生就學輔導與適應。
 
三、符合相關入班資格條件者,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備妥相關表件寄送本市永仁高級中學(國中部)慈輝班(710 永康區忠孝路 74 號,慈輝組簡毓樺組長收),並經本市慈輝班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審核評估符合資格者,將協助入班就讀,進入慈輝班就讀之學生,學籍仍留原籍學校,不跟隨轉入。
 
 四、請有意協助學生申請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入慈輝班之學校,請下載旨揭附件,於 111 年 1 月 14 日(五)下班前,將完整表件送達永仁高中慈輝組,請勿逾期並確保資料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