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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吳宗穎 - 教務處 | 2022-04-19 | 點閱數: 789

因應本校調整第一次評量時間,本競賽第陸點競賽說明 修正為 111 年 4 月 25 日(週一) 08:00 至 8:40 ,於本校電腦教室 2 舉行說明會。

壹、 計畫目標: 甄選本校代表隊成員,推薦參與 111 年度臺南市運算思維 Scratch 競賽或 AI 競賽。
貳、 主辦單位:教務處資訊組。
參、 參加對象:本校二至六年級學生, 自由參加,兩人一組,得跨年級組隊。
肆、 競賽地點:本校電腦教室。
伍、 報名時間: 111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6:00 止。
陸、 競賽說明: 111 年 4 月 25 日(週一) 08:00 至 8:40 ,於本校電腦教室 2 舉行說明會。
柒、 競賽賽程: 111 年 4 月 22 日(週五)前,由教務處視實際報名隊伍數量, 於本校網站公佈競賽分組及地點, 預計於 111 年 4 月 30 日辦理完畢。
捌、 公告成績: 111 年 5 月 15 日前、 公告於學校網站。
玖、 競賽組別: 採用現場公布指定題目的方式,設計一項遊戲。
壹拾、 規則說明:
一、 競賽時間為 8:00-9:30 , 計 90 分鐘,採臺南市 Scratch 競賽方式辦理,以團體分組方式進行,採 2 人為一隊。組員可跨班級年級,但不得一人同時報名兩隊。題目採現場公布,參賽學生須於規定時間內設計一項符合題目要求之遊戲。評審標準為技巧性(25%)、完整性(30%)、創意性(25%)、趣味性(20%)等項目之分數加總作為其競賽成績。
二、 使用軟體:採用 Scratch 3.0 離線版作為競賽使用軟體。
三、 電腦環境:競賽時不提供上網功能,參賽學生亦不得攜帶個人儲存裝置(如:隨身碟、光碟、記憶卡等)。
四、 作品儲存:競賽時由資訊組提供參賽學生一支已格式化的隨身碟,用於儲存所製作之作品。作品命名須依照競賽現場公告之格式,如未照格式命名乃至無法辨識作者,則該作品不予計分。
壹拾壹、 獎勵:
一、 擇優錄取總報名隊數前三分之一為本校代表隊,如因故無法參加代表隊,則依序遞補。
二、 依評審情形分取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三、 若隊伍成績未達標準,名次與代表隊名額得從缺。
四、 本案性質係屬校內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之校內競賽團體組競賽。
壹拾貳、 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