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第一階段命題內容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育校院組之「閩南語、客家語演說項目」;教師組、社會組之「原住民族語演說項目」;高中組及教育校院組之「國語朗讀項目」,先予敘明。
二、相關命題內容可至中華民國 105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競賽內容下載項下(http://lang105.mlc.edu.tw)查詢下載。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各校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 105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2 時前以電子郵件( rachel@mail.tainan.gov.tw )及傳真( 06-6372147 )方式回復至本局社會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四、另有關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