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暨本市 105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標:
(一)推廣及落實實驗教育理念精神。
(二)藉由參與實驗教育之學校專家、校長或教師經驗分享,形塑本市教育人員對於實驗教育之正確認知。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後壁區新東國小、新營區新泰國小、麻豆區大山國小、永康區復興國小
四、研習對象:為增進對實驗教育之認知,本市 12 班以上之學校,請派 1 名教師或代表參加,其餘學校鼓勵參加。各校不限名額。每場次上限 70 人,額滿為止。
五、研習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溪北場(大新營區、大北門區學校): 105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地點:新營區新泰國小。
(二)溪南場(大曾文區與大新化區學校): 10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地點:麻豆區大山國小。
(三)永華場(永華區與大新豐區學校): 105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地點:永康區復興國小。
六、報名方式及期限:
(一)溪北場(新泰國小場)請大新營區與大北門區學校參加。溪南場(麻豆區大山國小場) 請大曾文區與大新化區學校參加。永華場(永康區復興國小場) 請永華區與大新豐區學校參加。
(二)請於公告日起於報名時間內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線上報名(開設研習學校:新東國小)。錄取名單請於報名截止日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三)全程參與研習且完成相關活動之教師得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
七、本案聯絡人:新東國小連健男主任, TEL:06- 6320902#12 ,網路電話 180009#12 。
八、本研習講師、參加研習人員以及承辦工作人員,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