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更多學生參與,本次送件期限特延長至 106 年 9 月 21 日(星期四)。
說明: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三)、臺南市 106 年度推動海洋教育總體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教育部推動海洋教育學習與推廣政策,提升校園海洋教育參與率。
(二)、提昇學生海洋藝文教育知能,深化海洋教育理念。
(三)、增加市民海洋文學閱覽比例,並培養海洋文學寫作與研究能力。
(四)、鼓勵本市師生從事海洋文學創作,深化學童對海洋生態的關心與探索。
(五)、激發學生學習動機與興趣、落實海洋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將軍區漚汪國民小學
四、實施期程: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15 日止。
作品收件時間:民國 106 年 9 月 1 日~15 日,以郵戳為憑。
五、主題實施方式
(一)、徵文主題:
1.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參訪海洋類景點(含水域、溪流及博物館等)遊記。
2.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實踐海洋公民。
3.國中學生組:海洋與科學的對話。
(二)、徵文題目:依各組徵文主題自訂題目(未依各組主題撰文則不列入評分)
(三)、組別、文類、字數:
1.國小中年級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600 至 800 字,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2.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800 至 1000 字,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3.國中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1000 至 1200 字,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六、參加對象:
本市 105 學年度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七、實施方式:詳如附件。
八、送件方式:
(一)公私立國小學生組由各校統一送件:學生類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
(二)各校徵稿件數: 36 班(含)以上學校應繳交 5-10 件, 18 班(含)~35 班應繳交 3-5 件, 17 班(含)以下應繳交 1-3 件。(超過件數請先校內評選)
(三)請承辦單位,填寫「作品清冊」(如附件二),於民國 106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前,請以電子郵件寄達承辦單位,請務必主動確認承辦單位是否確 實收件;以利後續作業。
九、本計畫聯絡人:漚汪國小黃秋萍主任, 電話: 06-7942012#820 , 網路電話: 246020 e-mail : cphuang0216@gmail.com
十、實施計畫(內含報名表、作品清冊與同意書等):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