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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嘉琪 - 教務處 | 2019-06-10 | 點閱數: 482
一、為提供本市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新住民學習中心及國中、小補校學生,展現學習成果之機會,並鼓勵學員分享自身成長、生活及學習經驗,促進多元文化交流及相互肯定,鼓舞更多民眾共同邁向終身學習之路,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參加對象:
(一)108 年臺南市國中、國小補校、新住民學習中心及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學生。
(二)108 年度經本局核定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 2 期以上(含 2 期)之學校,請每校至少推出 1 份作品代表參加甄選。
三、參賽組別共 4 組:
(一)「美時台南・台南美食」-新住民組。
(二)「享受學習・學習樂活」-新住民組。
(三)「美時台南・台南美食」-本國成人組。
(四)「享受學習・學習樂活」-本國成人組。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每人投稿件數不限,惟入選以一件為限。
(二)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以學校為單位,採團體投稿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檢附學員名冊(如附件 1 )、報名表(如附件 2 ,著作財產權同意切結書請務必由參賽者自行填寫並簽名)及作品範例(如附件 3 ),郵寄至「官田區嘉南國小(地址: 73446 臺南市六甲區龍湖里珊瑚路 301 號)蔣宜雯主任收」,並請來電確認收件,洽詢電話: 06-6982491 分機 202 ,網路電話: 210010 。
五、獎勵辦法:
(一)每組錄取特優 2 名,優等 3 名,甲等 4 名,佳作至多 8 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二)前開名額評審委員可視參賽者作品表現情況斟酌調整獎項名額或從缺;若各組投稿件數相差懸殊,為求公平,本局於獲獎人數總額內,調整各組獲獎上限人數。
(三)指導學生獲得各組前三名之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附表(二)給予獎勵:特優嘉獎 2 次,優等及甲等嘉獎 1 次,佳作頒發獎狀乙幀。
(四)各組佳作以上獎狀及勤學獎勵品,將於 108 年度終身學習楷模表揚中頒發,其作品將集結成書,發放給得獎者、指導教師及相關學校。
六、作品規格及相關注意事項詳如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