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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 沈靜韓 - 教務處 | 2020-06-16 | 點閱數: 330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1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84931B 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國中小在職教師具有雙語教學能力,教育部開設旨揭學分班,課程規劃 6 學分,分北中南三區,開辦國中及國小各 1 班。旨揭薦送報名作業,以本市執行雙語課程之學校具雙語教學經驗之教師且符合下列招生對象資格者為優先,另建議薦送教師包含英語文領域教師及其他領域教師:
(一)優先招收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國小在職專任教師,修畢課程核發雙語教師證。
(二)第二順位得招收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國小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2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核發雙語教師證。
三、 109 年度將於本市開辦之學分班相關事宜如下(詳如附件 1):
(一)負責開班學校:國立成功大學。
(二)開課地點:國立成功大學。
(三)開設班別:國中及國小各 1 班。
(四)開班時間: 109 年 7 月至 110 年 2 月止。
(五)上課時段:寒暑假、平日白天及學期間網路課程時段。
四、薦送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參與本市試辦領域雙語教學計畫學校務必確實檢核校內師資,並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參加旨揭學分班進修。
(二)另,本局業於 109 年 5 月 2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643756 號函(諒達),請各校提報薦送在職進修教師。請依先前提報教師名單,確實完成薦送報名作業;倘教師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可調整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
(三)薦送報名作業請以校為單位,於 1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將學校之薦送表(如附件 2)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程小姐收。另,請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2129)填報薦送相關資料,倘線上填報系統名單與紙本寄送名單有出入,將以紙本寄送名單為憑。
五、後續將由成功大學通知貴校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有關開課細節事宜,請逕洽該校承辦人蘇瑩珊小姐 06-2757575 分機 52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