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方式: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校內收件日期: 9/1 (三)至 9/17 (五)
校內收件地點:西棟 2 樓 美術資料室
注意事項:
1.請詳閱「臺南市 110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各類組詳細規格規定以計畫公告為主。
2.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
3.作品請附上「校內初選報名表」,可至校網列印,或向輔導室索取。
4.校內初選報名表(一張)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英文姓名請以護照為主,或依照學籍系統填寫。
5.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之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指導老師應負有審核作品無違反前開規定之責任。
6.請確實檢查填寫資料,由於評審及送件期程緊迫,報名表交件後恕不接受更改。
7.各類別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8.相關問題請洽 06-2324462 分機 948 、 947 藝才承辦人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