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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0-06 | 點閱數: 246

一、依據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250022 號函辦理。

二、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如附件一)。
(二) 為保障各類別障礙學生於疫情期間學習無障礙,並尋求各具體措施可行作法、配套措施,故訂定旨揭計畫(如附件二)。
三、 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就讀本市所屬學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具特殊教育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實施期間:疫情停課期間。
(三)原則方式:為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權益,落實學習相關輔助措施,本市學校停課期間,授課方式採實體授課為原則。
(四)因應不同障別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