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教育局公告 231406 號辦理。
二、說明:
(一)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1 、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 報名自 113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初選日期為 113 年 2 月 24 、 25 日(星期六、日)---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及繳費,報名者上傳經所屬學校特推會核章文件至報名系統,完成繳費下載評量證
2 、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3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初選日期為 113 年 2 月 24 日(星期六)---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及繳費,報名者上傳經所屬學校特推會核章文件至報名系統,完成繳費下載評量證
3 、未足學齡兒童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報名自 113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初選日期為 113 年 2 月 24 日(星期六)---管道 1 網路報名、管道 2 現場網路報名-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 47 號,進學國小正宗館 2F ,電話 214-9750)
(二)檢附上述計畫各 1 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瀏覽及下載。
三、請各校(園)公告週知並加強宣導,務必登載於聯絡簿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維護考生權益。
四、報名需經特推會列案備查,請欲報名的學生資料務必備齊,於 1 月 8 日起至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8 時以前送件輔導室,資料完整審查後蓋特推會章,掃描紙本資料後立即歸還。
五、國小類資優招考訊息教育局會依時程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