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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4-02-29 | 點閱數: 773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234162 號辦理

二、說明: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 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新生-二年級 / 插班生-四年級 ) :報名自 113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初選日期為 11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

(二) 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二至五年級 ):報名自 113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初選日期為 113 年 4 月 21 日(星期日)。

三、檢附上述計畫各 1 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https://serc.tn.edu.tw/瀏覽及下載。

(一)請欲報名音樂資優學生鑑定者,報名表於3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以前送至輔導室核特推會審查章,報名資料核章掃描後歸還,列特推會案由審查

(二)請欲報名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者,報名表於3 月 28 日星期星期四下午 4 時以前送至輔導室核特推會審查章,報名資料核章掃描後歸還,列特推會案由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