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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雅穗 - 輔導處 | 2015-10-15 | 點閱數: 936

函轉「10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用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10 月 5 日藝視字第 1040003321A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用紙,係依據教育部 104 年 5 月 1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40062000 號函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8 月 31 日會議決議辦理。
三、旨揭比賽用紙,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業邀集專家召開會議選定 4 款宣紙如下,供參賽學生於比賽現場挑選 3 張書寫:
(一)蕙風堂:羅紋( H )
(二)廣興紙寮:仿宋羅紋紙
(三)龍瑞棉紙有限公司:羅紋
(四)正大光明毛筆有限公司:正大青檀
四、另,現場書寫其他賽務相關資訊,詳見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
五、本案聯絡人:何友齡小姐( 02-23110574 分機 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