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班鑑定考試將於本週六(4/21)舉行,煩請家長和考生們留意以下幾個訊息:
◎測驗日期: 107 年 4月 21 日(六)
◎測驗時間: 8 : 20 - 11: 40
◎測驗流程:
時間 |
活動 |
補充說明 |
08:00~08:10 |
開放家長查看考場 |
*開放家長、考生查看二樓考場,請勿進教室。 |
08:10~08:20 |
二樓考場清場 |
*廣播清場,請家長、考生離開二樓考場,到一樓等待。 |
08:30~10:00 |
「平面繪畫」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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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20 |
中場休息 |
*考生不下樓,在二樓考區休息。 *監考老師帶考生到各休息區休息,10:15再帶考生回考場。 |
10:20~11:40 |
「創意表現」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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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50 |
考試結束 |
*考生整理隨身物品,離開考場到一樓由家長接回。 |
◎考場及休息區公告
*考場教室:203 、 204、 205 、 206 、 207 、 208 、 209教室
*考生休息區: 210 、 211、 212 、 213教室
*家長休息區: 101 、 102教室
◎攜帶物品:准考證、水壺、衛生紙/手帕、慣用繪畫用具及顏料
◎補充說明:考場桌子兩兩相併,一生有兩張桌子大小空間可用,一張可放繪畫用具、一張可進行創作。
◎詳細准考證與考場對應分配表、考場位置圖,請詳參附件。
◎若有疑問請撥分機 952 張老師或 940輔導黃主任洽詢,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