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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楊宗翰 - 輔導處 | 2018-08-29 | 點閱數: 1856

比賽方式: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月 18 日(二)

收件地點:輔導室

報名類別:參閱簡章 P.1-2

注意事項:

  1. 請詳閱臺南市 107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各類別相關規定以計畫公告為主。
  2.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一件作品,一人創作,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3. 作品務必附上校內報名表,可自行上網列印,或向導師、輔導室索取。
  4. 校內報名表(一張)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每個欄位都要填寫,英文姓名請以護照為主,無護照則依照學籍系統,請導師協助英文姓名填寫事宜。
  5. 請確實檢查填寫資料,由於評審及送件期程緊迫,報名表交件後恕不接受更改。
  6. 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之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