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方式: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月 18 日(二)
收件地點:輔導室
報名類別:參閱簡章 P.1-2
注意事項:
- 請詳閱臺南市 107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各類別相關規定以計畫公告為主。
-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一件作品,一人創作,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 作品務必附上校內報名表,可自行上網列印,或向導師、輔導室索取。
- 校內報名表(一張)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每個欄位都要填寫,英文姓名請以護照為主,無護照則依照學籍系統,請導師協助英文姓名填寫事宜。
- 請確實檢查填寫資料,由於評審及送件期程緊迫,報名表交件後恕不接受更改。
- 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之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