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新營區新進國民小學 108 年 3 月 12 日新進小教字第 1080244519 號函辦理。
二、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2.承辦單位: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小。
三、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四、徵集組別:幼兒園組、國小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
五、作品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六、作品規格:
1.個別創作 40x55 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其餘類別一律不裱裝。
七、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
3.臺灣港灣人文之美(以港灣生態、港口人文景觀、港務貿易、城市多元面貌…等)。
八、報名資料:作品標籤一式二聯(附件 1),甲聯實貼,乙聯浮貼,並以正楷填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九、數量限制:
1.每位學童依主題內容不同最多參加各 1 件,未按規定件數寄件,不予受理。
2.國小組: 60 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 10 件為限、 61 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 件。
3.幼園組:每校各主題作品以 5 件為限。
十、送件日期:
1.各主題作品皆由學校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2.收件時間及地點:於 108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07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止,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寄(送)至承辦學校本市新營區新進國小教務處參加複選
十、獎勵辦法:獲本市複選之入選作品,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獎狀。
十一、報名表、其他比賽相關訊息請詳參比賽辦法。
※※※重要提醒※※※
統一送件需時間匯整資料,請本校有興趣參加此比賽的同學,務必在 4/15(一)下午四點前,將作品交到辦公室輔導室,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