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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24-06-21 | 點閱數: 311

 

說明:
一、銓敘部為期公務員能遵守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等相關規定,並避免公務員因未諳法令而觸法,於 107 年函請各機關人事機構要求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如政務人員、機要人員、編制內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等)定期(每年或間年),以及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填具旨揭調查表,自行檢視有無違反規定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


二、又因應服務法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銓敘部業修正旨揭調查表,爰請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調查表時,以修正後之版本為準,並詳讀各欄位備註內容,倘對相關規定未盡明瞭,應向人事人員詢問後,始就其有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覈實勾選各檢查項目,並請定期加強宣導相關規範。


三、銓敘部為杜絕公務員違法經營商業規定之情事一再發生,建置「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每年將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資料進行比對,如經查核確有違法事宜,將依規定予以懲處或移付懲戒,併予敘明。

 

四、檢附「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1 份,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 )建置「公務員經商及兼職情形調查表」(本府 113 年 4 月 2 日南市人考字第 1130479484 號書函諒達),請同仁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