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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6-09-13 | 點閱數: 572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郭憲銘
電話: 2991111#8968
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94906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原函影本各 1 份。(0949066A00_ATTCH1.pdf 、 0949066A00_ATTCH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否兼任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