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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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04104154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1041544A00_ATTCH1.docx 、 1041544A00_ATTCH2.docx 、 1041544A00_ATTCH3.docx 、 1041544A00_ATTCH4.doc 、 1041544A00_ATTCH5.doc 、 1041544A00_ATTCH6.docx 、 1041544A00_ATTCH7.pdf)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部分規定,除第二十條第一項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