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5-10-22 | 點閱數: 835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王冠偉
電話: 06-3901127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bombbreak@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41049952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49952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第 9 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