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7-06-07 | 點閱數: 597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蔡佩婷
電話: 06-2991111#8868
傳真: 06-2982639
電子信箱: wolf08120852@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59039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一(0590391A00_ATTCH2.doc 、 0590391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 年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商借至偏遠及特偏地區學校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1),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