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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貞秀 - 人事室 | 2018-05-10 | 點閱數: 549

EAP 提供各類諮詢服務(包含心理、法律、醫療、理財等諮詢),請詳閱「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

同時當您有以下問題,也可尋求諮商輔導:

(一)工作職場問題:職場人際關係及壓力調適之輔導。(二)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情緒失常、自卑、自我傷害傾向、感情困擾、兩性關係及婚姻家庭等問題之輔導。

二、申請方式及流程請參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作業流程」,而倫理規範及保密措施如下:

(一)同仁求助於本方案之決定應出於個人自由意志。(二)確保同仁不會因轉介接受諮商而影響其工作、陞遷及考績等相關權益。

   (三)本方案各項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全程永久保密,非經法律程序或當事人書面授權同意,均不得提供給任何單位或他人。

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規定,每年每人至多補助四小時之諮商鐘點費。惟機關可視當事人情況酌予增加支給時數。

若有需要同仁,可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