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P 提供各類諮詢服務(包含心理、法律、醫療、理財等諮詢),請詳閱「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
一、同時當您有以下問題,也可尋求諮商輔導:
(一)工作職場問題:職場人際關係及壓力調適之輔導。(二)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情緒失常、自卑、自我傷害傾向、感情困擾、兩性關係及婚姻家庭等問題之輔導。
二、申請方式及流程請參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作業流程」,而倫理規範及保密措施如下:
(一)同仁求助於本方案之決定應出於個人自由意志。(二)確保同仁不會因轉介接受諮商而影響其工作、陞遷及考績等相關權益。
(三)本方案各項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全程永久保密,非經法律程序或當事人書面授權同意,均不得提供給任何單位或他人。
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規定,每年每人至多補助四小時之諮商鐘點費。惟機關可視當事人情況酌予增加支給時數。
若有需要同仁,可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