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 代理契約(定期) 進用幼兒園廚工甄選錄取名單,請查照。
錄取名單如下:
正取 江 O 珠
一、正式錄取人員應於 110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 12 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中餐 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無則免附)、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合格表(檢查項目
須包含 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X 光、傷寒等)、良民證等文件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
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經錄取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三、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或錄取後經發現有違反本簡章之相關規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依規定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