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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5-06-04 | 點閱數: 43

一、 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4 年 5 月 27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40767680 號函辦理。

二、 特定行業場所出入年齡限制規定如下:

(一)電子遊戲場業:

1、 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 18 歲者進入。

2、 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 15 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 10 時以後進入及滯留。

(二)資訊休閒業(即俗稱網咖):

1、 不得容留未滿 15 歲之人:於非假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及每日下午 10 時至翌日上午 8 時進入或留滯。2、 年滿 15 歲未滿 18 歲之人:不得於每日下午 11 時至翌日上午 8 時進入或留滯。

(三)酒家、特種咖啡茶室等涉及色情、暴力足以危害身心健康場所:禁止未滿 18 歲者進入。

三、 另有關經營棋牌、麻將、德州撲克等休閒活動行為事業店家,基於該營業場所易涉有賭博之治安疑慮,青少年仍應禁止進入。

四、暑假將近,敬請家長留意,避免兒少涉足妨害身心健康之不良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