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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蕭堯駿 - 學務處 | 2019-11-22 | 點閱數: 831

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14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81289758 號函公文處理

 

主旨:為確保學生課後照顧與學習環境之安全,加強宣導本市合格立案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查詢訊息。
說明:
一、為避免學生課後至未立案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產生安全疑,轉知家長以下訊息:
  (一)立案短期補習班: 請至全國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https://bsb.kh.edu.tw/)查詢。
  (二)立案兒童課後照顧中心: 請至臺南市教育局/社會較育科/專題網站/課後照顧中心專區( https://http://boe.tn.edu.tw/)查詢。
二、另有關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交通車接送服務,請協助向家長宣導檢視接送車輛是否放置本局核發之學生交通車標章(如附件),並嚴禁超載。如涉違規,本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