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主旨:
希望學生們藉由活動參與的過程,與老師、家長、同學或朋友互相討論、交換經驗,從小扎根愛護動物及尊重生命的觀念,深刻體認犬貓是人類的伴侶也是家人,並透過學生們純真的畫筆將理念傳達給社會大眾,以期達成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願景。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參、活動名稱:109 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
肆、參加對象:臺南市各國民小學及中學學生(以新學年度為標準)
伍、比賽主題:
以「毛孩好伴侶」為主題,描繪犬貓陪伴家人、長輩們等和樂融融或溫馨有趣的情景。
陸、參賽辦法:
- 請使用四開圖畫紙。
- 顏料及畫筆不拘。
- 將報名表(如附件)填妥後浮貼於畫紙背面。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 (以作品送達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
- 將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親送至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新營辦公室(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 501 號)或忠義辦公室(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 87 號),或郵寄至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重複繳交,並以一人一幅為限。
-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 評審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公開發表或展示,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 作品著作權已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使用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且與本處無關;須賠償本處所受一切損害,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 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所有,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法有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本處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 凡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辦法。
-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06)2130958
-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網站(https://ahipo.tainan.gov.tw/)
柒、獎勵辦法:
- 分為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組 4 個組別,各組分取以下獎項。
特優: 2 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2,000 元。
優等: 2 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1,500 元。
佳作: 5 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1,000 元。
有關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敘獎事宜,將簽會教育局及人事處後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