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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5-13 | 點閱數: 405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5 月 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595656 號函及 111 年 5 月 1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617380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 111 年 4 月 29 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三、因應我國防疫進入以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之「新臺灣模式」為原則,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提供此款防疫 App 相關宣導 QRCODE(附件 1)常見問答集(附件 2)、「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附件 3)等資訊,以更便利、自主的防疫方式,降低疫情傳播。
四、有關「臺灣社交距離 APP」詳細資訊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R8bAd_yiVi22CIr73qM2yw)網址,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