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善化區陽明國民小學 60 週年校慶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113年11 月 18 日 60 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提案
第一條 為慶祝本校創校 60 週年,宏揚陽明國小優良傳統及學風,肯定校友敬業創業,服務人群,貢獻國家社會之傑出成就,予以隆重表揚,以為後學之典範,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校畢業校友於下列各領域具有傑出貢獻,足為楷模者,均得被舉薦為傑出校友。傑出校友之獎項分類如下:
- 人文藝術類:在文化及藝術領域有特殊表現或重大貢獻者。
- 教育學術類:從事教學或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
- 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者。
- 社會服務類:投入公益活動,發揚美德,為社會肯定者。
- 政治領導類:富有管理眾人事的學識和經驗、具有民望,足為典範者。
- 特殊貢獻類:其他具體優良事蹟,足為後學楷模者。
第三條 遴選(當選)名額至多 30 名,各類遴選名額不得逾 5 名為原則,如某類未達標準者從缺,其他類別得增列名額遞補。傑出校友以每人受舉薦一類別為限(推薦表如附件)。
第四條 推薦方式:(自 113年12 月 01 日至 114 年 02 月 28 日止,推薦表請送交本校總務處)。
- 自我推薦。
- 校友 3 人以上連署。
- 家長委員會推薦。
- 6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推薦。
第五條 遴選方式:
- 由本校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聘請 60 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5 人及校內教師兼主任 2 人組成,成員計 8 人。
- 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受舉薦之推薦表及委員廣徵校內外意見後於會議中審核舉薦名單,並由全體委員討論後決議舉薦名額及優先順序。
- 委員會將列入舉薦名單中人選依序進行討論並決定本校傑出校友人選。
- 曾當選本校校友楷模者,不再重複舉薦。
第六條 表揚方式:
- 於 60 週年校慶活動集會場合公開表揚,頒發獎牌及紀念品。
- 具體事蹟將刊登於本校刊物,並發布新聞稿以彰顯其成就。
於校園內公開展示傑出校友之績優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