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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國小 60 週年校慶「校友拔河比賽」競賽規程(報名表如附件)
- 比賽日期:114 年 4 月 19 日(星期六)
- 報名:填寫報名表後交至陽明國小教導處蘇紋鋒主任(06-5817165#120)。
或 E-mail 至suwufu@gmail.com(請確認是否收到)
- 比賽規則:除大會另行規定者外,餘採用中華民國拔河協會最新審定傳統拔河運動規則。
- 人數規定:
(一)每隊報名選手人數為 25 人為限(出賽 20 人,男女不限;預備 5 人)。
- 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狀況安排。(採三戰二勝、二局積分制或單淘汰制)
- 採用審定合格之拔河繩,繩子上有 5 個標誌
(一)、 1 個在正中央(紅色標誌)。
(二)、 2 個在離中央標誌兩邊各 4 公尺(白色標誌)。
(三)、 2 個在離中央標誌兩邊各 5 公尺(藍色標誌)。
- 比賽細則:
- 每局比賽時間為 1 分鐘, 1 分鐘內無法分出勝負,以紅色中心標誌偏向之一方為勝,每局中間休息 1 分鐘。
- 每隊設指揮 1 人、指導 1 人,指揮全隊(不得吹哨、鳴笛…);其他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內加油,如違反者以違反運動精神處理之。
- 比賽如採三戰二勝開始第 1 局場地由大會排定之,第 2 局交換場地,若須第 3 局再由雙方領隊或教練抽籤選場地。
- 選手替補:
1替補需發生在第 1 場第 1 局比賽完成後始可進行。
2每局間替補由領隊或教練向主審裁判提出申請,經確認
身分後始可替補入場。
- 勝負判定
1選手就定位後,主審裁判發出「舉繩」口令,雙方選手 提起繩子,聞「拉緊」口令時,雙方選手使力讓繩子有 伸展緊繃狀態,主審調整中心線時,雙方領隊或教練配 合主審手勢,快速調整隊員位置,使中心線能符合;聞 「預備」口令,雙方選手靜止不動,保持拉繩狀時,主 審裁判鳴笛判定勝負。
2任何 1 局比賽至 1 分鐘仍未分出勝負時,以紅色中心標誌偏向之一方為勝隊。
- 繩子應向後拉,不得左右搖擺或故意放手鬆繩傷害對隊,違
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 繩子必須由軀幹與手臂之間通過,不得纏繞。
- 獎勵:由大會頒發獎勵給予參加選手。
本辦法經大會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