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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教育局來文加強校園菸害防制作為,維護學校師生健康權益,委外廠商禁止於校內吸菸,如修繕人員、供餐人員、工程人員等,請於合約內明訂「校園內禁止吸菸」等相關罰則,強化校園菸害防制,以確保師生免於二手菸害。
詳情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