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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 107年 11月 14日董菸害(107)執字第 1070000231 號函辦理(本局 107 年 11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71328758 號函諒達)。
二、為加強學子向新興菸品說不,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提供哈林-庾澄慶公益代言拒菸大型布條、海報等相關宣導文宣品將陸續寄發到校,請各校善加運用。
三、另為配合此次活動宣導,該會特別舉辦「拒菸超人-在我班」臉書 PO班級創意照活動,活動日期為即日起至 107年 12 月 20 日,請鼓勵班級踴躍參加。
四、本案活動詳情可至「拒菸超人」粉絲專頁(https://goo.gl/RwM4G2)查詢,或洽董氏基金會聯絡人:林芝芑小姐,電話:(02)2776-6133轉104。
五、檢附活動辦法 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