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說明:
- 依據「115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辦理。
- 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須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且依志願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不含錄取後未報到),並符合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得透過原就讀國民中學報名。
- 餘額安置名額為前揭簡章開缺人數扣除報到人數或安置結果公告後所餘之名額,僅限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不接受在家教育服務申請)、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 (一)旨揭餘額將於 11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公告在 11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
-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 11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至 7 月 10 日(星期五)止,請各校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前開作業時間內至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700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 蘇靖婷老師)。
-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 115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
- (四)報到時間: 1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本人、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
- (五)完成餘額安置報到之學生如欲放棄,須於 115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填具「放棄報到聲明書」,由學生本人、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報到。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國立和美實驗學校(總召學校)行政組員呂志益先生、張伊伶小姐,聯絡電話:04-7552009 分機 208 、 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