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
(一)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小組:錄取最優前 20 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國一生持小六成績單申請,故需報名小學組)
(二)國中組:錄取最優前 30 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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