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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3
一、請協助運用貴單位電子字幕機、跑馬燈、官方網站、 Facebook 粉絲專頁或其他多元行銷管道宣導如下列內容:國稅局「蛇來運轉送新曆」!自 11/26 起上班時間至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捐贈今年 11-12 月紙本發票 10 張或雲端發票 5 張(每張金額 10 元以上),可兌換 2025 年日曆或月曆(二擇一) 1 本,每人限兌換 1 本,換完為止。洽詢電話: 06-5978211 轉 403 黃小姐。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邀請您! 二、宣導期間:請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6 日止。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1
一、為提供本市兒少參與公共討論之機會,透過與不同背景兒少討論教育與人際議題,深化對議題的理解,並將結果作為未來共同倡議目標。 二、旨揭工作坊分為兩梯次,資訊分別如下: (一)第一梯次: 1、時間: 113 年 12 月 7 日(六)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2、講師:呂明蓁(臺南大學性別培力研究中心主任)、張立翔(找自己生涯探索團隊共同創辦人)。 (二)第二梯次: 1、時間: 113 年 12 月 8 日(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2、講師:呂明蓁(臺南大學性別培力研究中心主任)、傅弘毅(寬欣心理治療所諮商心理師)。 三、課程地點:臺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 5 樓靜態...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2
一、 2024 年適逢臺南建城四百年,文化氣息濃厚的府城,孕育多元藝術發展,本市設置有美術、音樂、舞蹈等不同教育階段藝才班,臺南二中美術班、臺南女中音樂班、家齊高中舞蹈班等高中階段藝才班建校多已達百年歷史,為慶祝臺南建城四百年與各校建校達百年,三校特別選在虹韻文創中心辦理「齊聚藝堂-藝享四百」聯合演出共同慶祝,以及藉此活動展現臺南在地藝才班教育特色與輝煌成果,讓藝才教育更加茁壯。懇請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參與觀賞此表演。 二、時間:113 年 12 月 7 日晚上 7 點, 6 點 30 分入場。 三、地點:虹韻文創中心(台南市南區新忠路 14 號) 四、檢附活動海報如附件,此為免票入場之活動。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5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3 年 11 月 18 日衛授家字第 1130661339 號函辦理轉知。 二、為推廣「臺灣女孩日」重視女孩及培力女孩的理念,該部以「打破偏見,勇敢發聲」為主題,於 113 年 10 月至 11 月辦理旨揭線上主題展覽,並配合戲劇體驗工作坊設計引導教材暨教師手冊(下稱手冊),俾利教育工作者及社會工作人員於性平教育課程、團體工作等活動推廣女孩權益及性別平權時參考運用。 三、前揭線上展覽及教學資源公告於「2024 年臺灣女孩日-偏見眼鏡行」線上主題網頁(https://go.clubon.space/2024girlsday);手冊電子檔同步公告於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教育宣導/多元素材/性別...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4
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急難慰問金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 1 份。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4
一、為鼓勵青年學子利用攝影與影像編修技術進行創作,培育國內青年攝影與影像創作人才,發揚原創之精神,特辦理旨揭競賽。 二、參加對象:凡全國高中職在校生皆可報名參加。 三、收件時間: 2025 年 2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四、競賽辦法:徵件資訊如附件,亦可至本校網頁進行查詢。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4
一、為鼓勵青年學子發揚原創之精神並利用各種媒材進行創作,祈使透過競賽活動培育國內藝術創作人才,特辦理旨揭競賽。 二、參加對象:凡全國高中職在校生皆可報名參加。 三、收件時間: 2025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四、競賽辦法:徵件簡章如附件,亦可至本校網頁進行查詢。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6
一、依據該協會 113 年 11 月 13 日第 318 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表示,為培育未來成為日本與台灣之間交流橋樑之人才,計畫招募我國高中生赴日本高中留學(詳如附件來函及「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 (一)單位人員:新聞文化部陳怡璇小姐 (二)電話: 02-2713-8000 分機 2431 (三)地址: 105403 臺北市松山區慶城街 28 號 (四)電郵: kuokouryugaku-k1@tp.koryu.or.jp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6
(一)營利事業未辦理 113 年度暫繳者,國稅局將寄發繳款書, 繳納截止至 113 年 12 月 2 日。 (二)114 年 1 月 1 日以後給付所得,由給付之事業、機關等擔任 扣繳義務人。 (三)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後 5 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移轉 時,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四)112 年度綜所稅第 3 批退稅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已寄 發,請於 113 年 12 月 18 日前回覆。 (五)下載統一發票兌獎 APP ,推廣儲存雲端發票、設定載具歸 戶及領獎帳戶,中獎獎金不漏接。 (六)稅務詐騙五花八門,如有疑慮請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或 向各地區國稅局確認查證。 (七)出租機關不會要求您繳納法令規定以外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11-22 | 點閱數: 7
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113 年 11 月 13 日(113)青南服字第 137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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