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 1 3 年 聯合運動大會 競賽規程
第一條 宗 旨:加強本市體育活動, 選拔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提昇 運動技術水
準 ,促進身心健康 。
第二條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第三條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體育 局 、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第四條 協辦單位:
(一) 市內 公私立 中等學校
(二) 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單項委員會
(三) 各區公所
(四) 其他參與單位
第五條 競賽種類及分組:
(一) 競賽種類 1. 田徑 2. 游泳 3. 體操 4. 桌球 5. 羽球 6. 網球 7. 軟式網球 8 柔道 9. 跆拳道 10. 空手道 11. 舉重 12. 射箭 13. 木球 14. 射擊 15. 拳擊 16. 角力 17. 自由車 18.輕艇 19. 擊劍 20. 划船 21. 滑輪溜冰 22. 卡巴迪 。
(二) 競賽分組:分為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高中部男生組、高中部女生組、國中部男生
組、國中部女生組,計 6 組
比賽時間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