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處 112 年「友善校園形象貼圖徵稿競賽」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16 日臺軍(二)字第 1010212965B 號令「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具有學籍之學生。
三、報名方式及件數:
(一)依據本處 111 學年度軍訓工作績效評核編組,甲、乙組學校每校 1-2 件,丙組學校自由參加(如附件 1)。
(二)請各校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 17 時前將報名表、作品切結暨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女中教官室(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逾時不受理;另,將報名表可編輯電子檔及 PDF 檔上傳本處網站 (學校代號+校名+112 年友善校園形象貼圖徵稿) 『校園安全類』資料繳交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