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 30 名後(若有餘額併入一般學生),餘 20 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 名,每名 6,000 元,高中(職)50 名,每名 3,000 元。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
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 30 名為限,餘各組 20 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 80 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五、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 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09)年 9 月 1 日起 9 月 20 日下午五點止。
(三)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六、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七、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 03-9255600#405)或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 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 03-93699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