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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5-04-15 | 點閱數: 3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0454209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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