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0454209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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